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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询荆门婚姻家庭律师离婚感情破裂司法认定是怎样的

2020-10-05 10:16 来源:zlw003
核心提示:对于离婚,很多人会有这样的疑问,我明明和妻子感情不和,也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,但法院审理的时候,却认为我们夫妻感情尚未破裂,驳回了我的诉讼请求。可实际

对于离婚,很多人会有这样的疑问,我明明和妻子感情不和,也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,但法院审理的时候,却认为我们夫妻感情尚未破裂,驳回了我的诉讼请求。可实际上夫妻之间形同陌路了,那么感情破裂是如何认定的呢?签订离婚协议需要注意什么?
 
咨询荆门婚姻家庭律师离婚感情破裂司法认定是怎样的
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:“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,应准予离婚。”可见,“感情确已破裂”是准离与不准离的原则界限。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,应当从婚姻基础、婚后感情、离婚原因、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,具体由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、四款规定,即:“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准予离婚:
(一)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
(二)实施或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;
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;
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;
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,应准予离婚。”
 
咨询荆门婚姻家庭律师签订离婚协议需要注意什么
离婚协议书是协议离婚时很重要的双方协议,它的内容,将影响到双方离婚后的权利义务。因此,签订的时候必须慎重。然而,在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时候,很多人也会遇到障碍,或者说是陷阱,这些如果不注意会造成离婚后权益的持续受损。因此,在这里,我们仅提两点在离婚协议书签订时要注意的事项,仅供参考:
1、离婚协议书中不要也不能附条件。现实中,很多离婚男女都会附加条件的离婚,比如有的人就会说双方在债务还清之日起方可离婚,银行按揭还清之日起离婚等,这些附加条件,离婚登记机关是不会受理的,因为它们被认为是双方仍没有对离婚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,这也直接摧毁了协议离婚的基础。
2、公证过的离婚协议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。如果一方不履行婚姻协议书,并非只能向法院起诉。若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的《离婚协议书》,则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。除非认为公证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,人民法院应当协助执行。因此,通过办理公证手续,可以保证《离婚协议书》的有关财产部分获得强制执行。
 
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问题进行的解答,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,应准予离婚。如果还有其他疑问,欢迎咨询荆门婚姻家庭律师,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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